时间:2024-11-27 17:34: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三原法院综合审判庭陈楠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劝导和耐心调解,双方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被告陕西某建筑公司因承建三原某项目,向原告咸阳某混凝土公司购买混凝土,遂产生货款1220余万元,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后至今尚欠408余万元未付,且被告存在多次逾期付款的违约情节,致使原告产生实际损失80余万元,原告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倾情调解
该案经过两次庭审,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敦促双方会计人员来院对往来票据组织对账后,再次举行了一次庭后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紧紧抓住双方利益平衡点,积极寻求矛盾化解突破点,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缓解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敲定调解方案,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作者:张 瑶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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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