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7 17:34: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道路上,富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始终秉持专业、公平与负责的态度,积极化解各类劳务纠纷。11月25日,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与调解下得到化解。次日,当事人心怀感恩,以锦旗相赠,彰显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与深深信赖和法院司法为民的成效。
【案情回顾】原告杨某某在受雇于被告某公司从事印刷工作期间,因在车间工作时遭受意外事故,手指受到严重伤害,被鉴定为工伤。这场意外给杨某某的身体和生活带来了沉重打击,不仅要承受身体伤痛、医疗康复的艰辛,还面临着因工伤导致的经济困境与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在处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一度陷入僵局,协商难以取得进展。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被告详细阐释其在工伤事故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明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与依据,使其认识到依法履行赔偿责任的必要性;同时也设身处地为原告考虑,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争取最大程度的权益保障。积极劝导双方以和为贵,互谅互让,回顾曾经的合作情谊与信任基础,避免因漫长的诉讼过程而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
经过多轮调解协商,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换来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被告公司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原告也适当调整了预期,理解了被告的经营困境与实际难处。最终,双方达成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按照调解方案,及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展现了承办法官在处理劳务纠纷案件中的专业和高效,更体现了法院在平衡劳动者与企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民一庭法官干警将继续以公正司法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作者:刘 伟
编辑:许沥心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