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 深入推进“执前和解” 为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加力提速”

时间:2024-12-04 09:58: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3年3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建立并试行“执前和解+案件速执+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在执行立案前对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为企业,具备一定履行能力的案件以及其他适宜执前和解的案件优先使用该机制督促和激励义务人及时自觉履行或者达成和解,进而减少执行案件数量、缩短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的时间、传递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高效执行解企忧

 

陕西某电气有限公司与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主持调解下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因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支付第一期款项,陕西某电气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

因本案符合“执前和解+案件速执+信用修复”工作机制适用范围,调解员迅速启动执前和解程序。在此期间,调解员多番与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沟通联络,告知其在执前和解阶段如能自觉履行,本案将不转入执行程序,能够避免企业因被强制执行造成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的信用障碍,也能为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去35000余元的执行费用。但因企业内部原因,无法直接向陕西某电气有限公司支付全部款项,为快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2024年10月28日,按照“执前和解+案件速执+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要求,本案流转至执行局速执团队办理,经过通知、查询、冻结、核对、扣划、审批、发放、结案程序,2024年11月28日,本案执行完毕,速执程序终结。2024年11月29日,申请执行人陕西某电气有限公司向碑林法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为法院在企业经营异常困难之际能够高效、快速兑现工程款、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以及法院干警扎实的业务能力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善意执行促营商

 

陕西某租赁有限公司与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60万余元,在执前和解阶段了解到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能主动履行后,遂迅速流转至速执团队并于2024年11月11日正式立案。立案后,执行干警韩茜茜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冻结被执行人账户、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案款计算明细、确认数额并告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对案款数额无异议,提出希望能在履行完毕后尽快屏蔽案件信息,帮助扫清其信用障碍的请求。考虑到案件执行情况和双方企业的现实境况,为缩短执行时间,执行干警果断前往线下直接扣划,且对企业被执行信息予以屏蔽,在促进案件结案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减少对企业经营和信用的影响。12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申请执行人便送来“高效执行为民解难,公正司法温暖人心”的锦旗表示感谢。

快速执行暖人心

 

西安某建材公司与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有两起纠纷,且均为买卖合同引起,两案标的共有60万余元,在执前和解阶段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可以直接扣划并支付。执行立案流转至速执团队后,西安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于2024年11月29日来法院询问案件进展,希望尽快回款以解企业燃眉之急。知悉情况后,执行干警韩茜茜向其耐心解释了案件情况,但还告知申请执行人需明确提供案款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节约时间、高效处理,执行干警在办公室现场指导张某如何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上的方式计算违约金,张某表示感受到了执行干警的专业和细心。12月3日,张某代表公司向执行干警赠送了锦旗。

“执前和解+案件速执+信用修复”机制是我院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执源治理目标,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创新举措,也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提供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渠道,贯彻落实“两行动、两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大量的执行纠纷通过执前和解机制在执行立案前就得到了有效化解,未得到化解的在案件速执阶段高效执行到位,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企业也能够取得《信用修复证明》,故而受到了当事人特别是相关企业的广泛好评。2023年3月至今,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适用“执前和解+案件速执+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在执行前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93件,和解成功率31.22%,平均办案时间14天。执前和解未能成功的转为速执程序办案时间也不超过45天,而普通程序的执行案件,办案期限是6个月,真正做到了加速兑现、高效执行。

2024年2月,“执前和解+案件速执+信用修复机制”向更前端延伸,以“判后追踪+执前督促”的审执结合新模式助力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下一步,碑林法院将持续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效为企解纷纾困,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张婷、韩茜茜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