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法院深化运用“3+3+N”工作模式推进诉源治理

时间:2023-06-25 14:57:29来源:作者:

 

汉阴法院聚焦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升级版,深化运用“3+3+N”工作模式,加强与各类解纷力量的有效衔接,努力助推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拓宽解纷路径。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与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在非诉纠纷对接、化解方面的联动处理,督促本院各庭室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统筹协调人员配备、管理培训、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依托诉前调解工作室、家事调解室、诉调对接中心等平台,今年以来组织诉前调解583件,调解成功384件,通过基层治理单位组织化解99件,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初期。

二是织密解纷网络。“3+3+N”工作模式吸收借鉴了“321”基层治理模式中线条管理的思路,法庭内部三类工作人员分别与民间三种综治解纷力量一一对接,旨在解决法庭人员不足与法庭事务繁重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找准自身定位,多元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涧池法庭为例,截至2023年5月,该庭共审结各类案件309件,其中法官联系人民陪审员协助办理案件51件,法官助理联系人民调解员运用诉前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和联合调解等诉调对接机制处置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

 

三是建强长效机制。制定《汉阴县人民法院深化运用“3+3+N”工作模式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案》,将深化运用“3+3+N”工作模式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工作激励机制,评选先进调解组织、调解能手,探索实行陪审员进行诉前调解参照审理案件予以补贴的机制。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探索建立科学、系统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业务能力。以“小案件”讲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道理”,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制作“普法微课堂”系列视频,成效良好。

诉源治理作为枫桥经验的发展和实践,对于缓解法院人案矛盾,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汉阴法院“3+3+N”工作模式以“法官联系人民陪审员主抓案件审判、法官助理联系人民调解员主抓诉前调解、书记员联系网格员主抓法治宣传”为纽带,常态化开展与审判职能相关的诉讼服务活动,包括诉中调解、巡回审判、判后答疑、诉讼辅导、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多项工作,旨在实现诉源治理、非诉挺前、裁判终局的良好局面。


通讯员:杜潇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