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17:21: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因被执行人夏玉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夏玉帆,男,1995年01月08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610125199501080078,住西安市鄠邑区玉蝉街道孙家卫村四组。
执行依据:(2022)陕0118民初149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600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金额: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夏玉帆下落线索,有助于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支付酬金1000元。
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夏玉帆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悬赏期限: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日
举报电话:029-89020056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联系人:鱼法官
联系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二O二三年九月四日
西安鄠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