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8 10:30: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斜口法庭开展多元调解,有效化解一起涉宅基地赔偿款的家庭财产分割矛盾。
基本案情
临潼区某村张老汉,有三个儿子张甲、张乙、张丙。
1973 年时,该村组向张老汉分了一院宅基地,张老汉先后在该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大瓦房及一栋三间二层的楼房。
1989 年,张老汉与三个儿子分家,各自生活居住。分家后,张甲因当时未有合适宅基地仍居住于张老汉的老宅。
过了几年,村组给张甲及张乙分别划分宅基地一院,其二人均在各自的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张甲同时居住于张老汉的老宅未搬出。
随后,张老汉被张丙接到其家中照料。2022 年 11 月份,村组征地拆迁,张甲未告知张老汉,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拆迁赔偿协议,领取全部的拆迁赔偿款。
张老汉多次找到张甲索要其应得的拆迁赔偿款,张甲未返还,遂形成诉争。
办案过程和结果
承办法官柴亚桃受理本案后,因案件涉及敏感的拆迁赔偿款问题,对家庭成员间关系影响较为重大,遂邀请属地调解员参与调解。
该案处理中,以维护亲情关系,减少家庭矛盾为出发点,办案法官和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多次耐心细致地劝说,逐渐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
办案法官从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为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由张甲一次性支付张老汉补偿款 80000元(已履行),当场支付给张老汉;双方就此事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纠纷。
经过办案法官和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一起复杂的分家析产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的妥善化解,系践行临潼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的一个缩影。人民法庭坚持以温情化解家事纠纷,以调解促进家庭稳定,实现“诉源+执源”双治理,真正做到案件事了,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民解忧。(闫骏林)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