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15:57: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高法官,我家在宁夏一个县城呢,来一趟西安实在太远了,能不能不去法院开庭啊?”被告李某说道。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综合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
原告王某在被告李某处购买健身私教课程,后在健身过程中,因李某原因致王某受伤,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被告在外地,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高军社积极协调,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法官决定通过“共享法庭”线上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在充分了解事情原委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标的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遂通过“共享法庭”远程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组织当事人耐心沟通。一边安抚原告情绪,向其介绍各项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提示相关的诉讼风险;一边耐心作被告的思想工作,向其阐明该事件的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法官从法、理、情等多角度的引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采用分期方式向原告支付赔偿款9000元。
“双方还有无其他争议?”
“没有其他争议。”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在法官的不断努力下,这起原本陷入僵局的合同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现在法院的办案效率太高了,通过远程视频调解一下子就解决了,真没想到能有这么便利,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调解结束后,原告激动地说道。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