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 | 欠钱不还“躲猫猫” 司法拘留促履行

时间:2023-10-19 14:37: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牛纪

 

“法官,被执行人张某某这会儿在家呢,你们快过来吧!” 10月17日中午,周至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来电,在确认案件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住所,顺利帮执行人执回案件款5万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联系,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希望其能主动履行。然被执行人拒不进行财产申报,且多次以暂时没钱,正向其债务人主张债权为由,拖延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询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后,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多方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家庭经营有花店、水果店等,且实际控制人正是被执行人 。执行当日,执行人员在其家门口多次敲门,却无人应答,打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执行人员通过其丈夫确认被执行人确实在家,便让其丈夫打电话告知,如果不开门将通过开锁公司打开门,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迫于压力,被执行人终于打开了门。

“被执行人张某某因未进行财产申报,且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故意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行为,针对上述情况,现决定对你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一听妻子要被拘留,被执行人丈夫当即表示虽然目前没有钱,但是会尽快筹钱还款,对该推托之词,办案法官并未采信,在强而有力的执行措施威慑下,被执行人张某某即刻表示只要不拘留,愿意当场把五万元本金履行完毕,剩余利息在本月底前履行完毕。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被执行人和其丈夫将案件款伍万元当场转给了申请人,同时写下保证书,承诺在月底前将剩余案件款履行完毕。

全面、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面对执行难问题,我们将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