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检察院检察官送你一份防盗“秘籍”

时间:2023-11-15 15:19:0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帆

 

冬季是盗窃案件的高发季,为保证财产不受损失,请广大居民、各商铺,在日常生活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嘀!农村民房请注意。

“只要拿得动,搬得走,就没有我们搬不走的家!”只要入户盗窃,小到冰箱里的剩饭,大到冰箱、彩电、空调、洗衣机,样样不落,此类盗窃团伙被形象地称为“搬家式

盗窃”。

防范建议:家中门窗及时锁

贵重物品要藏好

摄像监控不能少

邻里之间多照看

嘀!城市居民看这里。

冬天的小区楼房所发生的入室盗窃由于天气寒冷、门窗紧闭,多通过爬阳台、门窗入室的方式变成了相对隐蔽的技术开锁。

防范建议:安装防范等级较高的锁具,是最有效的防范办法。

嘀!沿街商铺别轻心。

作案团伙多在凌晨1-3点,针对较为偏僻、无人看守的沿街店铺,以破坏性手段入室进行偷窃,此类案件通常团伙作案较多,商铺损失较为严重。

防范建议:做好店门防盗措施,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嘀!电动摩托停放好。

电动摩托车、电动车随手停放,小偷紧盯偏僻、没有锁车、没有防盗装置的车下手。

防范建议:尽量停在监控下,停放需将车辆锁,最好多加一道车轮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五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