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2 18:23:5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许永强
11月20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审判团队通过人民调解平台,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受害者现场拿到部分赔偿款,对人民法院公正高效调处方式连连称赞。
2023年3月初,原告岳某受被告马某、李某的雇佣在道路修整中提供劳务,劳务作业中因道沿石松动,掉落下来砸到原告岳某右脚。后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医院诊断原告岳某右足第1、2趾末节毁损伤,住院治疗21天。岳某的伤情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鉴定误工期为9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60天。因前期协商中双方差距较大,故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处理。
承办团队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本着“调解促和谐”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承办团队积极听取双方意见,对原告不合理诉求以及两被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认真分析和明确评判,这种“不和稀泥”的工作作风也为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提供了信任基础。最后承办团队通过类案讲解、法律释明的方式,促使双方很快达成赔偿协议,两被告现场履行赔偿款2万元,剩余款项分三期赔付。调解协议签订后,承办团队及时制作调解书并送达了双方当事人。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基层人民法院较为常见,大多数纠纷用工主体不明确,导致责任主体和赔款兑付存在难度,同时提供劳务者自身抵御风险能力低,纠纷不易化解,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新的信访、上访案件,因此,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时应量力而行,增强安全意识,积极签订劳务合同,明确用工主体;对于用工一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主动引入保险机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只有双向奔赴,才能有效预防和快速化解此类纠纷,维护一方稳定。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