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4 22:05: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琳瑞
因和前男友的感情纠纷,心生怨愤在他人家点火,酿成大灾难,小“报复”变成了“大罪名”。
2023年8月,刘某与钟某因琐事产生纠纷心生怨愤,一气之下来到钟某家门口,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钟某家卧室窗帘及空调外机塑料膜点着,并逃离现场。火势蔓延后造成钟某家玻璃窗户、吊扇、蚊帐、床等物品着火烧毁,经鉴定被损坏总价值4000余元。近日,西安临潼区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的刘某因感情纠纷等琐事与人积怨,放火烧毁他人财物,严重侵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放火罪作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属于重罚,我国刑法规定,放火罪的最低起刑为三年,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见,法律对放火罪的处罚十分严厉。
提醒广大群众,“玩火”很危险,切不可因为冲动放火点火,一时冲动终害己!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