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4 22:13: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22日下午,天空已经染上些许暮色,西安莲湖法院执行局杨繁法官团队突然接到一位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的下落。为了追回赵阿姨的养老钱,执行法官紧急出动开展执行行动,并利用直播平台全程直播了执行过程。
2017年,被执行人刘某以购买保健品为由,让年近70的赵阿姨购买了三万元的保健品。赵阿姨使用后发现保健品并没有宣传的效果,于是要求刘某退货。但退还药品后,刘某却迟迟不退购药费用。2019年,赵阿姨向莲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退还购药费用,经法院判决,刘某应向赵阿姨退还3万余元及利息。但判决书生效后,刘某并未履行义务。于是,赵阿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莲湖法院作出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刘某采取15日的拘留措施。但因刘某下落不明,作出的司法惩戒措施迟迟难以落实。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刘某最近在西安市鄠邑区某小区出现,杨繁法官当即与法院干警一行8人前往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寻找刘某。当汽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申请人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原来刘某又回到了北郊家中。执行干警随即折返北郊,到达刘某所在的小区已是晚上8时许。考虑到刘某已经躲避执行5年多,为避免打草惊蛇,杨繁法官决定让法院干警伪装成送快递的工作人员与刘某取得联系,通知刘某下楼收取快递,其余干警在电梯口等待。
不一会儿,刘某果然出现了。面对一拥而上的法院干警,刘某显得十分慌张。核实身份无误后,法院干警将刘某带回了莲湖法院执行局。
回到法院执行局,刘某对自己躲避执行的行为还不以为然,并对法院干警依照生效判决计算出的履行金额不予认可,表示要见赵阿姨和她当面说道说道。杨繁法官当即通知赵阿姨来到法院。
“都这么多年了,我是真没想到你们还会这么大动干戈的找我。”
“刘某我告诉你,只要我在这个岗位上一天,这个案子我就绝对不会放弃的!”杨繁法官回应道。
不一会儿,赵阿姨在子女的陪同下来到了法院。面对找了她五年的赵阿姨,刘某态度仍旧跋扈,表示只能履行部分判决义务,其余部分她不予认可。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杨繁法官当即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宣读完拘留决定并且戴上手铐的那一刻,刘某一下慌了神,不复之前跋扈的态度,恳请法院给她一个机会,她愿意就判决全部内容履行义务。不一会儿,刘某就将案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万余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并写下了悔过承诺书,对自己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鉴于刘某主动履行义务且悔过态度良好,杨繁法官决定对刘某变更处罚措施。
“……经本院合议庭合议,决定对刘某变更处罚措施,处以罚款5000元。”杨繁法官向刘某宣读了变更后的处罚决定。
“可是杨法官,我已经全部向赵阿姨还钱了,为什么还要对我罚款啊,我已经没有钱了,可不可以少一点啊!”
“履行判决是你的法定义务,罚款是对你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的处罚。司法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绝不可以讨价还价!如果你不能交纳罚款,那已作出的拘留决定继续执行。”
眼看再狡辩也没有什么用,刘某终于低下了头。不一会儿,刘某通过家属将罚款交纳至法院的执行款专户内。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在大家的心中,法院执行工作向来是严肃、神秘的。法官认为,不仅司法审判工作可以公开审理,执行工作更需要向广大群众揭开那层神秘的面纱,这样能够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有效震慑。
这场执行,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进行了全程直播,来自全国各地近17万的网友观看并积极留言、参与互动、出谋划策,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最真实的执行现场并参与其中,实现了司法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