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0 10:04:5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2月18日上午,蓝田法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相关企业代表参与旁听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庭审过程,该案以线上、线下“直播+观摩”的形式进行。
原告陕西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了三份关于设备安装的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蓝田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下欠工程款29万余元,但被告认为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施工,设备安装不合格,构成违约,不仅拒绝支付下欠工程款,还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30余万元。
因双方争议较大且各持己见,法官组织庭前调解未果。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适时归纳总结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高效诉讼。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当庭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西安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向陕西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6万元,双方之间纠纷一次性解决,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此次庭审直播观摩活动,既针对企业纠纷症结给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双方企业达到共赢,还增强了涉诉企业法律意识,引导其依法依规经营,更对潜在的企业之间纠纷处理起到了示范作用,受到涉诉企业和旁听企业代表的一致认可。
在场参与旁听的代表委员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对蓝田法院的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近期蓝田法院所开展的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的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编辑:尚恩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