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17:44: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月1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西安中院)与西安市教育局举行“ 建立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协作机制”签约仪式。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西安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红雨出席会议并致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军安,西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曼慧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介绍了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首先致辞,他指出,人民法院要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谋划和推进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水平,依法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健康成长。此次在教育领域建立源头解纷的新平台,就是要积极承担起法院的社会责任,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及时把涉校和涉教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要通过建立法治教育协作机制全力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加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积极开展预防、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推动依法治理“校闹”问题,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做实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优的法治环境。全市法院既要充分发挥涉少审判职能,又要注重加强与市教育局等部门协同配合,深化落实法院与市教育局在法治教育、庭审观摩、巡回法庭、司法驿站等多方面、宽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对接与协作,共同打造校园法治教育、涉教矛盾纠纷协同治理、诉源治理的“西安品牌”。
西安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红雨在致辞中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法治教育,帮助广大青少年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事关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塑造、健康人格养成,事关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西安中院与市教育局签订校园法治教育协作协议,是教育部门与法院协同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工作的里程碑,标志着教育部门与法院联动协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将促进校园法治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全市教育系统要在推进学校法治建设和涉少诉源治理方面全面加强与法院深化合作,进一步汇聚起推动教育事业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会议介绍了《关于建立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旨在打造一系列常态化协同工作板块,构建了“五项机制”。一是建立庭审观摩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审判涉未成年人案件资源,定期选取涉校相关民事案件,由市教育局推荐有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将鲜活的法治教育信息传递给身处教育工作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二是建立校园法治教育研判会商制度。定期组织法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园)长等相关人员召开研讨会,直面校园法治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痛点,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学生转化管理、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等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及时查找工作短板和问题堵点。三是协作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在西安法院“西心He护”品牌下,不断整合、挖掘全市法院“红领巾”法学院、法治副校长、法治报告、讲座、视频、微课等线上线下多形式的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利用西安教育融媒体中心、西安法院新媒体矩阵等宣传渠道进行传播普及,最大程度扩大专业法官宣传宣讲范围和时效。四是设立司法驿站及时化解、调解涉教矛盾机制。在一定区域内选取学校设立司法驿站,对区域范围内学校出现的涉教育矛盾纠纷,展开线上、线下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司法驿站还可根据涉校矛盾纠纷特点,研判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化解纠纷预案和措施,有效将此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发挥司法建议效能,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全市法院积极能动司法,有效发挥司法建议对风险源头的预防作用,结合校园侵权纠纷等案件办理情况,梳理出问题特点,分析成因,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向教育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教育行政部门针对司法建议,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加大校园安全治理、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等工作和隐患排查力度。协议的签署是深化落实市法院与市教育局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涉教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等多方面、宽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对接与协作的务实举措,必将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优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西安中院始终坚持立足审判实践,不断探索完善涉少审判特色制度,推动全市法院走出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情法相融的少年审判新路径。创新建立了涉少圆桌审判制度,率先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并在全市法院推进落实。坚持对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和法庭教育,适时适用“合适成年人”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判后帮教。对失责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照顾。建立未成年被告人判后帮教回访机制和心理干预机制,有效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建立对拟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亲查亲访制度,对已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定期回访工作机制。积极参与西安市妇儿工委及青工委的各项工作,创建“法院+团委+妇联+志愿者”的多方工作机制,形成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发生。近3年来,西安法院在全市小学、初高中及大中专院校持续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800余次,参与学生30余万人次,对师生关注度高的校园欺凌、校园侵权、毒品犯罪等热点问题以案释法。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团市委相关领导,西安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县法院院长,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县教育局局长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编辑: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