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有所得】西安莲湖法院:铁肩担道义 责任重千斤

时间:2024-01-18 21:16: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赵兴华

编者按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多措并举提升干警作风素养,持续锻造过硬司法队伍,1月12日至14日,西安莲湖法院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队伍建设整训活动,全院上下360余人采取集体学习、聆听讲座、分组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今天是【训有所得】第③期,让我们一起来听听莲湖法院枣园人民法庭法官赵兴华在学习中的所思所感所获。

莲湖法院枣园人民法庭法官 赵 兴 华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新年伊始,院党组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着眼队伍建设大局,审时度势,周密安排,在全院深入开展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廉洁意识”为主要内容的队伍整训活动,这次整训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几天来,我认真聆听了党校专家教授、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和优秀法官代表的精彩授课,认真思考问题,全面检视自己,积极参加讨论,感触很深,收获颇丰,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讲政治,坚定正确方向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审判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坚持司法为民。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首先要讲政治,要把做好审判工作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忠诚于党和人民,忠诚于宪法、法律,恪守法治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实事求是,探索审判规律,脚踏实地,以求实的态度办案,以实在的精神面对每一起司法案件,不拈轻怕重,不虚与委蛇。面对当前案件增多、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要敢于创新,勇挑重担、爬坡过坎、追赶超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强素质,提升司法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既要有司法为民的情怀,还要有司法为民的行动。既要有司法为民的愿望,更要有司法为民的本领。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为民司法必将成为一句空话。司法能力决定审判质量,决定司法公信,决定司法权威。通过这次整训,优秀法官们传授的先进经验为我拓宽了思路,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让我受益匪浅。学习是一种品德,是一种境界,是一种追求。当今时代,新的问题层出不穷,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不学习就会很快落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学习当做终身任务,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虚心学习同志们的优秀办案经验,注重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驾驭庭审能力、适用法律能力、沟通调解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努力提高结案效率,降低发改率,提升案件质效,努力办出更多的精品案件。

三、严自律,做到司法廉洁

廉洁是司法工作的本质属性,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司法权威,关系法律尊严,关系司法公信力,关系我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与威信。作为一名法官,廉洁不仅是基本的底线和制度的红线,还应当是我们的信仰,我们的追求。我们要想清楚“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四不要”,算好“七本帐”,筑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作为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能问心无愧。只有行得正,才能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人民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会自觉做到心中有敬畏、知荣辱、讲操守、守底线,自警、自省、自励,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要为组织增光,为莲法添彩。

最后,我想用一句非常喜欢的话与大家共勉:法袍穿在身,法律装在心,铁肩担道义,责任重千斤。


编辑: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