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法官叔叔,我们一起吹蜡烛!”

时间:2024-02-22 16:47: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一曲欢快温馨的生日祝福歌在西安鄠邑法院家事法庭的上空飘荡,十岁的天天小朋友也在这里度过了一个特别的生日。

正值工作日,法庭内怎么有人唱起了生日歌?原来,谢鹏法官在承办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被告周婷也就是天天的妈妈,表示天天父亲拒绝自己见孩子,自己已经将近2个月没有见孩子了。

“谢法官,今天是天天的生日,你能帮我让我见见他吗?我已经快有两个月没见过孩子了……”这位母亲满含期待的眼神,深深触动了谢法官的内心。

 

考虑到天天已满10岁,谢法官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及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出发,立即电话联系天天,询问孩子的想法。

“法官叔叔,我当然愿意啦,每年妈妈都会帮我过生日,我最近很久没有见到她了,这次生日我期待了好久,我就知道妈妈一定不会缺席的……”电话那边天天的声音清脆悦耳,叽叽喳喳的像小鸟一样。

 

“天天最爱的水果是葡萄,最喜欢的颜色是紫色,我特意在蛋糕上摆了一圈紫葡萄……”半个小时后,天天出现在法庭内,母亲周婷拿出了一早给孩子精心准备的生日蛋糕,脸上洋溢着幸福笑容。

 

另一边,谢法官告诉天天父亲,目前其与周婷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两人均为天天的法定监护人,故周婷对其仍有法定的监护抚养义务,其仍享有见天天的权利。并且,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场生日虽然没有可爱的生日装饰,但有爸爸、妈妈还有法官叔叔陪我一起,是我过得最难忘的一次生日,我想每一个生日都和你们一起过……”(文中均系化名)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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