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8 16:59:5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幸福里广场,开展“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针对群众关注的教育培训、网络消费、预付式消费等热点问题,干警们从证据留存,注意区分网络纠纷责任主体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推动消费者提升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灞桥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