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10:50:2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丹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西乡法院针对物业服务纠纷中的难点堵点,现场巡回审判,社区干部旁听庭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月31日上午,西乡法院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东关社区居委会,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审判员宣布开庭。
原告A物业公司诉被告周万荣(化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周万荣拖欠A物业公司三年物业服务费未交纳,A公司经多次上门催缴,均被周万荣以房屋内墙壁出现裂缝为由拒绝,经协商无果后,A公司诉至法院。
庭前调解阶段,周万荣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应减扣物业费,调解因双方对减扣金额分歧较大,一度陷入僵局。庭审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有序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还在庭审后邀请社区领导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引导业主与物业公司充分沟通,并对相关规定明理释法,促使业主与物业公司各退一步,现场达成调解协议。
纠纷解决后,法院干警与社区干部还就案涉小区的物业治理情况进行探讨交流,社区干部对西乡法院“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审判理念表示赞赏,希望后续加强协作,推动辖区物业纠纷源头预防、萌芽化解,共同打造和谐社区环境。
供稿:西乡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丹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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