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民法院“陕亮执行•2024(频阳锐士)”之执行西天“取经”记

时间:2024-06-05 17:39: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乔 刚

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到了普度众生的真经。近日,富平法院执行干警就上演了执行版的“西天取经”记,他们主动出击、灵活执法,冲破重重阻力,终于在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取得了为民执行的“真经”,使得七农民工的“血汗钱”得已实现。

艰辛维权 阻力重重

因林某未向陈某等七人支付劳动报酬,陈某等人将林某投诉至富平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劳动监察大队的参与下,陈某等人与林某在法院达成诉前调解协议,但林某并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陈某等人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查询系统,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且作为被执行人涉及多起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多次与林某取得联系,均遭林某拒绝。林某短信回复:“工程款未结算,无法支付申请人。”后便消失了。因林某系外地人,无法查明其具体住所地,案件陷入僵局。得知林某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情绪显得非常激动,哽咽地说:“当时是在劳动监察大队和法院的协调下,林某答应2022年底给钱,我们才答应他回家过年,现在林某人找不见了,那当时不是骗我们吗?我们辛苦一年的血汗钱就这么没了,我们其中一位农民工摔伤了腿,还等着钱治病呢!既然你们管不了,那我们只能到政府上访维权”。他们满心的愤怒和及失望的眼神,让执行干警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当中……。

抽丝剥茧 厘清关系

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下落不明的困境,执行干警决定从被执行人的回复短信中的未结工程款中寻找突破。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围绕工程款展开调查,经过调查了解到:农民工所干活的发包方系本地某国有化工企业,经与该化工企业核实,证实七农民工确实在其公司发包的工程的工地上干活,部分工程款因对方公司未向其开具税票等合同其它履行问题,未支付工程款。但化工企业并非与林某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而是与西安某实业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不管从合同的相对性及执行到期债权的法律规定方面,还是从农民工雇佣的实际情况,法院都不能直接从该化工公司提取该部分未付工程款或是直接执行某实业公司。

如何冲破这一执行障碍,这就要求执行干警必须打破固有思维。灵活多变,深挖彻查。于是执行干警从该化工企业调取某实业公司的相关信息,决定与某实业公司当面协商,看能否找到突破口。执行干警随即赶往某实业公司,从某实业公司了解到,该实业公司亦未与林某签订相关合同,其公司是与某建设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而且只有某建设公司向他们公司提供了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后,他们公司才能与某化工公司进行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款也只能打给某建设公司。

了解到此信息后,执行干警又与某建设公司取得联系,某建设公司表示,其公司直接与石某联系,执行干警让某建设公司联系石某。某建设公司联系到石某后,石某称该工程他负责投资,由林某管理,林某现下落不明,他自己投资的钱也打水漂了,欠农民工的工资与他无关。经执行干警实际走访,查明石某实际与林某合伙关系,在林某下落不明后,石某也曾试图结算该笔工程款,但因未支付的工程款除去向各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后及各种费用后,石某自己无利可图,故石某不愿再处理此事。至此,围绕“工程款”的“前世今生”脉络基本清晰。

策略执行 排除万难

执行干警经综合研判认为:还得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因各种法律问题的交织,各方均没有主动结算工程款,所以应给各方施加压力,倒逼其各方进行主动结算。于是,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某建设公司发出提取该工程的工程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公司对石某进行施压。果然,在向某建设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后,石某最终同意进行结算,并开具税票。同时,执行干警将此情况告知某化工公司及实业公司后,某化工公司表示只要对方公司按规定开具税票后,他们公司第一时间支付工程款,某实业公司及某建设公司均表示,只要工程款到位,第一时间支付农民。为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执行干警要求其各公司每周五前汇报工程款结算进程。

最终,各方经过三个月的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工程完成结算。就在执行干警以为农民工能够很快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时,双方公司又因“甲供材”问题再起争执……。

久久为功 终得圆满

为了尽快扫除执行路的又一障碍,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研判,一致认为:一是农民工资虽是“小标的”案件,但缺失大民生,所以要排除一切困难,坚定不移向前推进;二是两家公司属于本地的“明星”企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把两个企业间的“甲供材”问题妥善解决,不但能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更能防止衍生案件的发生,真正做到“执行到我为止”。

于是党组成员、执行局胡辉局长亲自主持,召集各方公司在某化工公司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执行干警从农民工维权的艰辛、法律关系的构成、企业信誉的维护、营商环境的提升及杜绝衍生案件发生的期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明。各公司均表示:“执行干警在这七起案件办理过程中,不遗余力协调沟通,明法释理,我们确实很感动,你们不仅是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有效杜绝了各公司之间新的诉讼产生,也维护了企业的形象及发展,我们各方再进行协调,争取一周内打款。”协调会后三天,七起案件执行款全部打入执行专户,七农民工也第一时间拿到他们的血汗钱,申请人激动地向执行干警送锦旗表示感谢,长达两年的讨薪之路终于结束。

 

这七起涉农民劳动报酬案件圆满执结,在让农民工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决心、安心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作为,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事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并对服务和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防止衍生案件发生提供了可借鉴的执行经验。

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坚定为民执行信念和真抓实干的精神,摒弃机械执法,优化策略执行,努力实现每一起案件从优从快执行,秉持“执行到我为止”的理念,通过执行一案化解隐患、杜绝衍生案件的发生,持续探索“执源治理”的新路径;在涉及企业案件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等工作,努力做到“鱼和熊掌”都可兼得,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乔 刚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