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9 17:31:0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刘晓洁
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重要举措。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统筹谋划、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做到“三同步”,确保“两行动、两措施”各项部署要求见实见效,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监督与服务同步跟进
3月27日,一场听证会在涉案企业召开。针对某橡胶公司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纠纷,该院经过调查核实,考虑到橡胶公司属于小微企业,经营存在困难,准确把握行政机关减免罚款的法律适用,监督行政机关“顶格处罚”和“小过重罚”现象。在涉案企业举行现场公开听证,并引入法律和环境专家进行专业分析论证,消弭对立,做好多元化解工作。最终促成行政机关减轻行政罚款数额,涉案企业履行植树植绿修复治理义务,实质性化解了这场行政争议,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企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该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三个年”活动有机结合,细化38项办法措施,责任制推进、清单式落实。践行“四下基层”制度,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座谈、问计问需31次。检察长带头办理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助力企业合规整改、依法经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办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人,涉企监督案件35件。落实16条便民利民措施,通过“绿色通道”受理涉企案件5件,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清理”挂案8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案例展示会,发挥在企业设立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作用,开展企业“点单”、检察机关上门“问诊”普法服务,为企业按需定制“普法课程”。
治理与保障同步发力
临潼是文物大区,文化遗产丰富,文物古迹荟萃。该院在开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中,紧扣区域特色,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司法作用,服务辖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联合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在兵马俑景区成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示范基地,联合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公司共建华清宫历史文化名园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基地。一体发挥沟通联络、信息共享、办案联动、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作用,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聚焦文旅文创、非遗保护等问题能动履职,针对华清宫长恨歌门票高价倒卖、某地“兵马俑”展馆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线索,主动上门问需,依法护航文旅企业发展。
临潼石榴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被列为果中珍品。该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商户存在以外地石榴假冒临潼石榴销售的情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临潼石榴市场环境。该院立即行动,开展“临潼石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检察监督,立案公益诉讼案,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假冒临潼石榴销售行为,强化“临潼石榴”技术指导、市场保护和监督管理,保护辖区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
法结与心结同步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信访问题化解攻坚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信访案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全面落实“八个新突破”工作要求,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将心比心“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2件301人,回复答复率始终保持100%。健全“五诊工作法”,完善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连续多年无信访积案。创新开展诉源治理,扎实推进检察“双进”工作,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平台、网格化指挥平台、12345市民热线平台数据融合,全体检察人员“入网进格”,实现涉法涉诉监督举报、案件受理和网格化服务有机衔接,摸排案件线索179件,办理监督案件21件,化解矛盾纠纷64起,以检察之力助力基层之治。
供稿:临潼检察
作者:刘晓洁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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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