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31 13:48: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鹏
“为了我的家人,我不想再逃了!”7月29日,涉毒在逃嫌疑人刘某到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投案自首。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期间,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和循线追踪,对“刘某涉嫌贩毒”进行立案侦查。刘某曾多次服刑、强戒,反侦察能力强,察觉民警对其调查后,立即畏罪潜逃。为尽快将刘某抓获归案,民警在深挖线索全力追逃的同时,多次到刘某家中走访,向其家属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耐心劝说刘某家属为刘某做思想工作。经过数次的走访宣传,刘某的家属最终被民警说服,答应想办法规劝刘某尽早投案自首。
迫于法律威严和侦查压力,在亲友的感召下,7月29日,涉毒在逃嫌疑人刘某放下沉重的思想包袱,主动来到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投案自首。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勉县警方正告心存侥幸的涉毒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迷途知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明智选择和正确出路。
同时,警方欢迎广大群众,拨打“110”踊跃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涉案在逃人员,警方将为检举揭发人或线索提供人严格保密。对有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张鹏)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