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6 16:59: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八年欠款,催要无果。感谢法官,你们的专业和敬业,让我们看到了追回工程款的曙光!”近日在勉县法院执行局办公楼下,只见两位当事人手拿两张大红纸写的感谢信,苍劲有力的毛笔字叙述了追回借款经过,信里字字肺腑、句句深情。
写信的当事人谢某刘某是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案件要从2016年说起。
2016年11月x公司与y公司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由y公司承包x公司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同年12月y公司及被执行人王某、赵某又和申请执行人谢某、刘某签订承包协议,谢某、刘某并向王某、赵某转了25万元的工程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经过核算应付给谢某刘某60余万元,谢某、刘某多次催要,王某、赵某仅支付了2万5千元。无奈之下2021年谢某、刘某将y公司及王某、赵某诉至勉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y公司及王某、赵某支付工程款本息。因y公司及王某、赵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规定的给付义务,谢某、刘某向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年初勉县法院执行到位30余万元,王某、赵某与谢某、刘某达成长期和解协议,然而2022年到2024年之间王某、赵某仅支付了1万7千元,无奈之下,2024年谢某、刘某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迅速查阅卷宗,对该案进行详细了解,并对王某、赵某的财产情况进行多方调查,发现其家庭情况困难,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王某母亲患有心脏病住院,王某刚刚失业,靠妻子赵某干销售每月三千元维持家用,执行法官遂利用午休时间对王某进行约谈,并告诫王某:“不讲诚信会导致你自己没有信誉,无法在社会立足。并且长期躲避执行,会面临强制拘留。”
最后,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王某、赵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亲戚朋友借款三万元交付给了谢某、刘某,“法官说的对,人不诚不立,我以后一定每月按时偿还2000元。”王某说道。谢某、刘某也表示能够理解其家庭困难,双方再次达成和解。
为民尽“执”在路上。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全力以赴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