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1 17:53:5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怡雯
“企业在前两年疫情期间真的是举步维艰……”汪某拿着检察监督申请书向临潼区检察院申请行政争议化解。
2021年8月,西安市临潼区某教育培训学校因“双减”政策及疫情原因停止办学。该培训学校在撤离前并未结清保洁人员陈某工资1590元,故陈某向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培训学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培训机构给予两万元的处罚。该培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又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准予执行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处罚两万元和加处罚两万元共计四万元。
临潼区检察院在调取该案件相关材料并调查核实后,就该案召开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会。会上首先由行政相对人陈述事实理由及相关诉求。行政相对人表示1、其现已结清保洁人员陈某的工资。2、因“双减”政策导致培训学校无法经营,两万元本金与两万元加处罚处罚过重,申请对加处罚部门予以减免。参会人员针对该争议对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进行了提问并发表意见。最后,与会人员一致决定行政处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同意对该培训学校减免两万元的行政加处罚款。该培训学校表示处罚本金于会后及时进行缴纳。行政争议得以化解。
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化解行政矛盾,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搭建沟通平台。下一步,临潼区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践行检察为民理念,实质性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