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法院:以能动司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11-22 15:23: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芸祎

近期,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两行动、两措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涉企、涉民生等案件的执行力度,成功执结一批涉企案件,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李法官,我们都以为这笔钱没希望了,没想到最后还真的要回来了,真的太感谢您了...”11月13日上午,一位当事人将一面写着“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 公正廉洁 为民解忧”的锦旗交到长安区法院执行局李彦的手中。

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原被告签订了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原告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赁物,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公司在履行了部分租金款项后,剩余7万余元却迟迟未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本着善意文明执法的理念,李彦率先尝试联系被执行人公司,想通过劝说做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发现被执行人公司留存的联系方式始终无法接通,通过网格员去实地了解情况后发现其公司注册地也已人去楼空。在通过“总对总”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时发现其银行账户上还有部分款项,于是李彦当机立断,立刻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后续在联系被执行人公司依旧无果的情况下,李彦依法对该笔款项进行划扣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在另一起分包合同纠纷中,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合同用于被告承包的某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在项目完工后,被告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项,剩余结算款和法定孳息一直未支付,原告诉至长安区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项及利息共计240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照生效文书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其支付欠款未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李彦立即对被执行人公司进行了“总对总”网络查询,了解其经营状况,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且该案具有调解基础,长安区法院实行从快从优办案理念,积极与双方企业联系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好,资金回笼缓慢,导致履行出现困难。

11月6日,李彦联系到双方企业代表、律师进行协商,在综合分析双方的争议焦点和未依约支付欠款具体情况后,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共识。经约定后,双方企业达成和解,至此案件终于圆满执结,被执行人公司已于当月14日前向申请执行人公司结清了全部欠款共计240余万元。

该案件的成功执结,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长安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宗旨,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意识,深入践行“能动司法”,坚持服务大局、善意司法、文明执行、高水平化解纠纷的理念,助力企业妥善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矛盾纠纷和涉诉涉执问题,为企业排忧解困,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