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2 18:33: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贺少博
为切实加强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近期,西安临潼检察院积极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检察工作。
一、提前介入,掌握非羁押强制措施底数
按照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及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积极与公安临潼分局沟通协调。提前介入并了解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措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日常监督,促进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采取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尤其针对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情况,被取保候审人的活动轨迹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通过日常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了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效果。
三、接受申诉,及时处理不当措施
在日常检察中告知相关权利人认为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采取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当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
下一步,临潼区检察院将继续通过提前介入、日常监督、专项活动和接受申诉等方式,积极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检察工作。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公正执法贡献力量。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