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5 09:20: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林升春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乎着业主的切身利益,当两者出现矛盾时,很多业主会简单粗暴的选择拒交物业费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这就导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频频产生。
近日,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徐向云法官收到一批均为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此类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稳定和谐亦会产生不利影响,徐向云法官立即通过电话逐一联系业主,了解业主不交费用的具体原因。
面对法官的询问,业主们一股脑儿地倒苦水,纷纷表示物业服务太差,坚决不交物业费。
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反馈,徐向云法官一方面联系业主释明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拒交物业费的诉讼风险,并站在业主的立场分析问题:“对物业服务的不满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单方面的拒交物业费会构成违约,是对自身权益的侵害。消极对抗不仅不能改善物业服务的质量,而且会让矛盾升级,最终陷入恶性循环,这对双方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
另一方面,徐向云法官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向其转达业主的意见和要求:“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既是服务关系又是合作关系,只有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才能共创和谐美好的家园。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方,如果能主动改善服务水平和态度,正视业主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我相信这样的问题不会再发生。”
经过法官的不懈劝解和耐心引导,业主明确了自身的义务,30余户业主向物业公司主动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及时提交撤诉申请,双方矛盾得到顺利化解。
“徐法官的话让我深有感触,我们与业主相辅相成,不应站在对立面,接下来,我们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服务品质,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业主住的安心、住的舒心。我们服务到位,肯定会获得业主的理解和认可。”物业公司负责人向法官说道。
妥善处理物业纠纷案件是长安法院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重点。近年来,长安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着重深化源头疏导,持续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高效化解,为服务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林升春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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