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上门庭审”,为九旬老人敲响“无碍诉讼”

时间:2024-05-15 09:21: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曲一铭

为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司法审判力量下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公平正义“速达”,让司法为民“有感”,着力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近日,西安碑林法院速裁庭组织了一场不同寻常的庭审,审判人员走下审判台,来到当事人家中,一张茶几,几把小板凳,法官、法官助理围坐其中,搭起一个简易的临时法庭,为行动不便的九旬老人提供“上门庭审”服务。

 

该案系原告张某起诉被告魏某,要求被告魏某向其支付护理费37500元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李新元法官在收到案件后,仔细翻阅案件材料,在了解到被告魏某已年近百岁且刚出院不久的情况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告的同意下,李新元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魏某的家里。5月13日下午,李新元法官便穿着法袍同法官助理曲一铭,带着法槌等庭审工具“大包小包”地来到了被告魏某的家中。

一进门,李新元法官首先询问了被告魏某的身体情况,是否能正常参加庭审,在得到对方的肯定回答后便立即展开了庭审工作。

为充分保证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在庭审过程中,李新元法官细致地向被告魏某进行询问,耐心倾听他的意见,对他提出的问题也一一进行解答。庭审中,被告魏某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双方当事人一度情绪激动,在李新元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后,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庭审顺利进行。庭审结束后,李新元法官又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调解,尽管双方当事人未当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但均表示愿意庭后再就调解进行沟通。被告魏某对法官主动上门开庭的暖心举动表示感谢,更是对碑林法院司法便民的举措给予高度评价。

“应你所需,如我在诉”。法律虽然是严肃的,但法官是温情的。从“坐堂办案”到“上门开庭”,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今后,碑林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主动延审司法服务触角,积极融入社区治理,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用“法官多跑路”换“群众少跑腿”,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彰显司法温度,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人心”,让司法为民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的心中。


来源:西安碑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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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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