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事一次就清了!

时间:2024-06-13 17:57:5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我要离婚!

要离就离,咱得把账算清。

那欠我家的钱你也得还我!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难就难在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事。而且家务事错综复杂、纠缠不清,有柴米油盐上的,有言语沟通上的,也有情感交流上的。让我们以一起离婚纠纷看看法官是如何“断清家务事”的!

案件回顾

原告小张与被告小李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双方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感情逐渐不睦,矛盾逐渐激化,故小张将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并支付赔偿款。被告小李称其同意离婚,但主张返还彩礼及分割共同财产。

案件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离婚案件关系到一个家庭乃至多个家庭的幸福,所以必须深挖“症结”、查找“病根”,遂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情绪不稳定,对抗情绪比较激烈,且双方均明确表示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遂,承办法官围绕财产部分展开调解,但双方矛盾较大,在彩礼、赔偿款等方面各执一词,互不让步。除此之外,双方父母也情绪激动,争执较大。

A:就是你娃的问题,你等着吧,等两个娃离婚了,我还要告你们。

B:哼,你告就告,我也要告呢,我还给你娃买了项链啥的,也都要给我退回来。

法官:好了好了,我给咱一件一件处理,先把娃的事说清楚。

随后,承办法官先后与原、被告及其父母分别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的想法和态度。通过沟通、安慰、劝解、普法相结合,以情疏导,安抚双方情绪,使得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处理问题,依法释理,使双方认识到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过多次沟通和耐心劝导,双方均有所触动并初步有了调解意向。

B:李法官呀,这不行,我还给他们小两口花了好多钱呢,我还得起诉。

A:那我们也给花了,我们也要告。

法官:好,你们不要着急,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放心,你们把事说清,我把法讲清,能解决就不用再诉了,是问题就都能解决的!

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劝解,二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对相关财产当场返还,涉及双方父母的纠纷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及时履行。

至此,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代理人:李法官,我们两个代理人给双方做了不知道多少次调解了,都听不进去,你这一下就给解决了,真厉害呀。

法官:没事,都是我应该做的,问题解决了就好,这事一次就清了。

案件化解后,双方打开心结,均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法官说法

雁塔法院高新法庭 李晓婷法官

雁塔法院高新法庭 李晓婷法官

婚姻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办理离婚案件要本着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的目标,认真执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耐心倾听,温情调解。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相互对立的情绪,帮助双方充分考虑自身及双方利益,从而真正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来源:雁塔法院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