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4 19:05: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宋博
为持续推进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部署要求,聚力全市“八个新突破”和全区“六个碑林”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2024年6月14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企职务犯罪案件。来自陕西交控集团、中铁一局物贸公司、西安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干部职工等170余人出席旁听。
时年25岁的被告人董某系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本市一家物流公司的快递员,负责站点所安排的辖区内相关货物配送、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上缴及客户服务等工作。201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间,被告人董某因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无法偿还,遂利用其职务上代收客户所付货款的便利,先后5次将所收取的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72384元据为己有,用于偿还个人赌债及其他日常消费等用途挥霍,后逃匿。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董某身为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现场旁听的企业代表对本次庭审活动给予赞扬,并对碑林法院长期以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做了高度评价,表示对碑林区的市场环境充满信心,希望碑林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合法经营助“一臂之力”。企业员工也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章制度,筑牢自身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下一步,碑林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碑林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八个新突破”和全区“六个碑林”建设目标,不断推进“两行动、两措施”走深走实,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来源:碑林法院
作者:宋博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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