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法院 | “狠劲”+“巧劲” 一举执结民生案

时间:2024-07-11 10:10:0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玉婷

 

7月8日,大雨刚过,湿意濛濛,略阳法院执行干警奔赴汉中,针对被执行人杨某行踪不定、多次食言、拒不履行的“躲猫猫”行为,变白天执行为夜间出击,最终顺利执结两起劳务费案件。

杨某、王某受杨某雇请,在某餐厅从事墙面安装木工工作,工期一个月,工程完工结算后,杨某仅支付部分工资,尚欠二人15300元。在我院及兴州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杨某于2024年1月20日前向杨某、王某结清工资。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催促被执行人杨某履行法律义务,但其一拖再拖,屡次食言,并且拒不告知其住所。经调查,杨某居住在汉中某小区,但早出晚归,正常上班时间内无法找到他,执行干警决定夜间查找,近两小时后,车辆到达杨某居住的小区,执行干警迅速赶往杨某住所。多次敲门后,杨某的家门终于打开,家里只有杨某岳母和两个幼子,经现场释法说理、教育引导,其岳母电话联系杨某,杨某意识到执行干警的执着和较真后,电话里说为了不影响孩子,约执行干警在某酒店门口见面,执行干警马不停蹄赶往约见地点,比对身份证照片,最终在酒店门口见到从未露面的杨某,但杨某仍以工程款未结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果断出示拘传票,准备将其拘传至略阳法院。意识到执行干警要“动真格”了,在警车返程的20分钟内,杨某当场交清15300元劳务工资。至此,星光不负赶路人,两起欠薪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执行既要有“狠劲”,又要有“巧劲”,拘传、拘留从来不是目的,但被执行人屡次食言,妄图以拖延执行的方式逃避义务,将不为法律所容忍。下一步,略阳法院将继续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用好用足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拖、躲、赖、逃”的不良行为,及时兑现纸上权益。


作者:王玉婷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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