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1 10:56: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和睦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7月30日,三原法院西阳人民法庭张敏法官通过多次实地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以实际行动助邻里和谐。
原告于2021年三原县西阳镇北街拓宽工程中,原告通过其父亲代为向三原县西阳镇西北村申请住宅用地。经过法定程序获得住宅用地及开工许可后准备开始施工。开工后同村王某与其母二被告拒绝将其栽种在涉案建设用地上的树苗移植走,并且自称曾经用土垫过该地块,该地块使用权应属于其二人,故意阻挠原告施工。
原告诉至法院后,张敏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并进行实地勘察,认为案情清晰明了,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价值并不高,且双方为同村邻里,为邻里和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通过法庭对双方多次做思想工作,经过多次的劝导和开解,原告意识到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双方自愿私下协商达成一致,原告主动撤回诉讼。
邻里之间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张敏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合,做有温度的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倾心化解每一起邻里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三原法院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