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份恩情我永远不会忘记。”当事人眼含热泪,紧紧地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满怀感激地说。尽管案件已办结一年有余,但陈某某心中的感恩却从未消减。
据了解,在一起法定遗产纠纷民事监督案件中,当事人因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调阅案件卷宗,深入细致地审查每一个细节。
为查明案件事实,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谈话、调查取证,并与原案件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协调。经过严谨的审查和不懈的努力,检察官注意到,申请监督人在老伴离世后失去了唯一经济来源,没有固定收入,生活陷入困顿,原判决将被继承人的抚恤金当作遗产予以平均分配确实存在不当之处。在充分的证据支持下,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经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三名被申请监督人共同给付申请监督人10000元,既解了“事结”,又解了“心结”。
一直以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民事监督工作中的专业与担当,更是对民事检察“小案不小办”的生动诠释。在今后的工作中,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水平,用心用情回应群众需求,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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