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检察官带你了解取保候审

时间:2023-11-14 17:42: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贺少博

 

检察官,我的父亲现在是肺癌晚期,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啊!

临小正在办案中,会有不少当事人或者家属会问检察官这样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取保候审,什么样的条件下适用取保候审呢?下面由临小正为大家解答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与逮捕这类强制措施不同的是,犯罪嫌疑人不用被羁押,有有限的人身自由。

二、什么样的条件下适用取保候审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一般分为钱保和人保,顾名思义,就是需要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四、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呢?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司法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敲黑板啦:

很多犯罪嫌疑人觉得自己有病就可以取保候审,其实是不对的,司法机关还会考察犯罪嫌疑人是否存人身危险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七条就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