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5 15:13: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邱洁 张佳雯
2024年1月4日下午一上班,当事人魏某将一面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尽心尽责显热心”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雷崇理手中,对审判团队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近日,略阳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2年4月,彭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现河路,适逢魏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同路段行驶。两车刹车避让时摔倒,并与在路边停放的两辆小型普通客车再次碰撞。造成彭某、魏某受伤,两辆小型普通客车不同程度受损,原告彭某受伤住院治疗41天,魏某受轻微伤。本次事故经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原告彭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魏某、赵某、徐某共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被告赵某、徐某的小型轿车均投保有交强险,且都在保险期限内。魏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未购买保险。
这是一起普通的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本案事故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明确。本案处理难点主要是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的伤残鉴定等级持有异议,原告现伤情较重且无法配合重新鉴定,另一方面,其中一被告未购买任何保险,家庭经济困难,案件陷入僵局。
承办该案件团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理清了各方的关系,初步计算了赔偿额度,与保险公司和其他被告充分沟通,说服当事人,为快速调解奠定了基础。承办团队发挥“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调解理念,分别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调解方式,以法为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取得了各方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最终案件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最终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该案的成功调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2023年以来,略阳法院将“如我在诉”的意识深深根植,以点滴作为,倾力化解民事纠纷,不断诠释司法的力度和温度。2024年略阳法院将以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为契机,将司法为民的根本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处理当中。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